第三小学党员干部廉政制度
一、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二、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形象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参与非法活动,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集体讨论决定,禁止独断专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加强班子团结,发挥集体功能。
要严格党员管理、党员纪律,严禁把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拉入党内和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党员留在党内,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原则,加强考察、考核、监督、禁止拉帮结派,搞关系网。
要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劳动、干部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不准在招生、考试、招聘、考核、评职称、晋升职务、工资以及安排工作中,利用职权或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学校行政领导要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3.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集体资金全部入帐,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或挪作私用,学校教育资金一律不准外借,严禁提供给私人经营谋利。
不准收受影响公务的礼金和财物,无法推辞的应及时上交组织;单位购物、代办学生项目中的回扣全部入财务帐,不准私分不准侵吞。
不准报销通话费,学校不得以公款支付个人住宅电脑信息费。
要建立接待制度,招待费要单列,要有控制,不准以学习交流、开会、检查、考核评比等借口大吃大喝,不准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单位建筑、维修工程要实行招投标,有预决算,禁止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等。
单位购买批量物品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统一采购,不准利用不正当手段从中谋取私利。
要严格各项收费规定,实施收费公示制度。不准无证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准以种种理由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准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和书簿等。
4.遵守群众工作纪律
学校党政领导要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开展廉政文化工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单位重大事项及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都必须向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要经常主动倾听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禁止利用职权对提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
三、强化自律意识,接受群众监督。
1.扩大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发挥学校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单位制订的执行措施要向单位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